问题 | 离婚协议不给抚养费以后需要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有时候,协议中可能会约定一方无需给予抚养费,但在实际生活中,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当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遇到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求,而原先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无法满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时,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就应当履行给付义务。 这是因为子女的生活需求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因为离婚协议的约定而忽视孩子的权益。 然而,如果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情况,并且明确约定了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那么通常就应该按照协议来执行,无需再额外支付。 所以,是否需要给付抚养费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存在法定情形要求增加抚养费,就应当依法支付; 如果协议明确约定无需支付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可以无需再支付。 这既保障了子女的权益,也维护了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