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以前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之后,倘若一方阻止另一方看望孩子,这毫无疑问属于侵犯探视权的范畴。
从法律层面来讲,一旦离婚,那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履行这一义务的责任。 2.当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平和、友好的协商。 要清楚地向对方阐明探视权所依据的法律规定,让对方明白其行为是不合法的。 3.同时,也要强调孩子对父母双方的情感需求,让对方意识到孩子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 4.如果协商无果,就应当果断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切实履行探视义务,并争取获得法院的相关判决。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以孩子的利益为首要考量因素,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具体状况,来判决探视的具体时间、方式等。 5.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比如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其中如果涉及到关于探视的约定或者对方拒绝让见孩子的表述等; 还有证人证言,倘若有知晓情况的亲朋好友可以作证,也能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支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前去探望孩子时,小李多次阻止,小朱认为这侵犯了自己的探视权,与小李协商,小李却称孩子不需要小朱探望。小朱强调探视权有法律依据且孩子需要父爱,小李仍拒绝,小朱无奈考虑诉讼。 案情分析: 1、小朱的探视权受法律保护,小李作为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小李阻止小朱探望的行为涉嫌侵犯探视权。 2、小朱在协商无果后的诉讼中,应留存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会以孩子利益为首要考量,判决探视的时间和方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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