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儿一女怎么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针对一儿一女的抚养权判决,有着特定的原则。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其自身的真实意愿会得到充分尊重。 八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会全面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比如经济状况、工作稳定性等,以及抚养条件,像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因素来作出判决。 一般来说,会倾向于能让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生活更加稳定的那一方来抚养。 倘若双方的抚养条件近乎相同,那么可能会采用轮流抚养的方式,让子女能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成长。 与此同时,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必须依法支付抚养费,这个责任要一直持续到子女成年或者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例如,有一方拥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能够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丰富的教育资源,那么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就更有可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而另一方则要按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此来保障子女的生活需求,确保他们在离婚后依然能拥有稳定的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育有一儿一女。儿子7岁,女儿9岁。小朱工作稳定收入高且住所较好,教育资源丰富。小李经济状况一般但也有抚养能力。双方对子女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条件好应都归自己抚养,小李则认为应尊重女儿意愿且自己也能抚养。 案情分析: 1、女儿已满八周岁,其意愿需被尊重。 2、儿子未满八周岁,法院会考量小朱和小李的抚养能力、条件,如小朱工作、住所和教育资源等情况,但小李也有抚养能力,需综合判定。 3、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依法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成年或独立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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