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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后三个月离婚孩子判给谁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哺乳期这个阶段的子女,一般是以跟着正在哺乳的母亲来抚养为主要原则的。
然而呢,要是母亲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形中的某一种,那孩子就可以跟着父亲生活啦。
比如说母亲患有那种经过长时间治疗却始终无法痊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特别严重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太适合和她一起生活;
还有就是母亲明明有抚养孩子的条件,却不尽自己的抚养义务,而父亲又要求孩子跟着自己生活;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导致孩子确实没有办法跟着母亲生活。
当孩子已经满了两周岁的时候,如果父母双方对于抚养问题没办法达成一致协议,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那个原则来进行判决。
要是孩子已经八周岁以上了,那就必须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啦。
总之呢,在哺乳期内,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的,而一旦超过了哺乳期,就会根据具体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的判断,始终是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为最开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女儿正处于哺乳期。小朱称小李患有长期无法痊愈的传染性疾病,不适合抚养女儿,要求女儿随自己生活;小李则称自己有抚养能力,应抚养女儿。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子女一般随母抚养,但母亲患长期无法痊愈的传染性疾病等特殊情况时,可随父生活。
2.本案中,双方对哺乳期女儿抚养产生分歧,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以保障孩子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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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5:5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