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儿子17岁可以跟妈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按照法律的明确规定,当涉及到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时,应当高度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其中,17岁的孩子已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意愿具有相当重要的参考价值。 2.倘若儿子坚定地表明自己愿意跟随母亲生活,并且母亲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以及有强烈的抚养意愿,那么在法院进行判决的过程中,通常会充分尊重儿子的这一意愿。 3.然而,法院在做出判决时,并不会仅仅依据儿子的意愿,还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各种情况。 比如父母的经济状况,这关系到孩子日后的生活保障; 居住条件,适宜的居住环境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 教育资源,优质的教育资源能为孩子的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确保孩子能够在最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4.综上所述,17岁的儿子是有权利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的,但是最终的判决结果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谨慎而公正的判定。 案情回顾: 17岁的小朱父母离异,面临抚养权归属问题。小朱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母亲小丽生活,小丽也有抚养能力且抚养意愿强烈。但小胡(小朱父亲)认为不能只看小朱意愿,自己经济状况良好、居住条件佳且能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已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的意愿有重要参考价值。 2、法院判决不会只考虑小朱意愿,还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资源等因素,以判定最有利于小朱成长的抚养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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