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前、婚后表现反差较大,难以沟通,无法共同继续生活。
2、婆媳关系难以调和,影响夫妻感情健康发展。 3、子女教育,一方不管教孩子,放任不管,孩子学习成绩不好,在为人处世上不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4、家庭责任,家务活不干,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事一概不问,缺乏家庭整体观念,认为家里的事是女人的事,男人不要去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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