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婚内协议对方子女拒不执行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婚内协议的一般效力
婚内协议只要内容合法合规,对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通常是应当予以执行的。 比如,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分配等方面的合理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双方都需要遵守执行。 二、涉及对方子女部分的特殊情况 但当协议涉及到对方子女时,情况就有所不同。 因为子女并非协议的当事人,所以他们没有直接执行该协议的义务。 例如协议中约定了子女需承担某些经济支持等义务,而子女拒不执行时,可先尝试协商解决。 三、协商不成的解决途径及法院审查要点 若协商不成,可依据协议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子女履行相应义务。 不过,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仔细审查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执行的可行性等因素。 若协议约定明显不合理,像要求子女承担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巨额费用,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执行。 总之,再婚婚内协议对协议双方有一定效力,涉及对方子女部分执行较复杂,需具体分析。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再婚时签订婚内协议,约定小李的子女小胡需每月给小朱一定经济支持。后小胡拒绝执行该约定,小朱与小李、小胡协商不成,小朱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小胡履行义务。争议点在于此涉及子女的协议能否强制小胡执行。 案情分析: 1、婚内协议通常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涉及子女时,因子女非协议当事人,无直接执行义务,所以小胡起初拒绝执行有一定依据。 2、小朱起诉后,法院会审查协议合法性、合理性及执行可行性。若约定的经济支持超出小胡能力范围或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小朱要求小胡履行义务的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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