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都有家庭男方给女方的钱能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倘若双方皆已组建家庭,男方给予女方的钱款,其性质属于赠与行为。
当这一赠与行为已然完成,并且不存在诸如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却未履行等能够被撤销的法定情形时,一般情况下,男方是不能够索要回这些钱款的。 然而,倘若该赠与行为是以结婚作为条件等带有附加条件的赠与,可要是这些条件并未达成,男方便可以主张要求女方返还钱款。 另外,要是这笔钱款的给付是基于借贷关系而产生的,那么男方自然有权要求女方归还借款。 总之,在判断男方是否能够要回给予女方的钱时,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比如,要考量赠与行为的具体细节、是否存在附加条件、钱款的性质究竟是赠与还是借贷等因素,只有全面、准确地把握这些情况,才能做出合理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各自组建家庭,小朱给小李一笔钱款。后小朱想索回,小李拒绝。争议点在于小朱给小李的钱款性质,是普通赠与、附条件赠与还是借贷。 案情分析: 1、若为普通赠与,且赠与行为完成,不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如未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近亲属、对赠与人无扶养义务不履行等,小朱一般不能索回钱款。 2、若为附条件赠与,如以结婚为条件但条件未达成,小朱可主张小李返还钱款。 3、若钱款基于借贷关系产生,小朱有权要求小李归还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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