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要退还三金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具体的这种情形里,得依据实际情况去判别是否要退还三金。
倘若双方一同生活的时间不是很长,并且三金的赠予给对方带来了比较大的经济压力与困难,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需要退还三金。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当当事人提出要返还依照习俗给予的彩礼时,如果经过查明,属于以下这些情形,人民法院是应当予以支持的: 其一,双方压根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这就意味着双方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并没有正式确立婚姻关系。 其二,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却并未共同生活在一起。 这种情况表明,彩礼的给予并没有达到其原本应有的作用。 其三,在婚前就给予了彩礼,并且导致了给付人自身生活陷入困难。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适用前款中的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必须是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的。 所以,要是仅仅只是举办了酒席,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满足了上述所说的情形中的任何一个,那么就很有可能需要退还三金。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经人介绍相恋,小朱按习俗给了小李三金。两人举办酒席后未领结婚证,不久便分开。小朱认为应退还三金,因为没领证且自己经济困难。小李则认为已办酒席且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不应退还。 案情分析: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从法律规定看,这符合应当退还彩礼(三金)的情形。 2、虽有共同生活情况,但时间不长且小朱存在经济困难,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小李退还三金有一定合理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