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立了以后还可以反悔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在订立之后,遗嘱人是能够反悔并对其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以下为你详细阐述相关原因及具体方式:
一、遗嘱可变更或撤销的原因 遗嘱本质上是遗嘱人对自身财产处分的单方意思表示。 从法律角度看,在遗嘱人死亡之前,其生活状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以及个人想法等都可能发生变化。 例如,原本打算将房产留给大儿子的遗嘱人,后来发现大儿子对自己不尽赡养义务,而小儿子一直悉心照料,此时遗嘱人就可能想要改变之前的遗嘱安排。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有权根据自身意愿对所立遗嘱进行调整,即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二、遗嘱变更或撤销的方式 1.立新遗嘱:遗嘱人可以通过重新订立新遗嘱的方式来变更或撤销原来的遗嘱。 需要注意的是,在过去,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但《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具有优先性,这意味着各种形式的遗嘱在效力上更加平等。 比如,遗嘱人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之后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只要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变更或撤销之前的公证遗嘱。 2.实施相反民事法律行为:当遗嘱人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时,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例如,遗嘱中写明将某套房产留给女儿,但之后遗嘱人又将该房产出售,这种出售行为就相当于撤回了遗嘱中关于此房产的相关内容。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大儿子小李,后发现小李不尽赡养义务,小儿子小胡悉心照料,小朱欲变更遗嘱。小朱先立了公证遗嘱,后又立自书遗嘱。且小朱曾遗嘱留房产给女儿小丽,后又将房产出售,引发遗嘱效力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有权变更遗嘱。因遗嘱是单方意思表示,其生活状况、家庭关系等变化时,可依自身意愿调整,符合《民法典》关于遗嘱人可撤回、变更遗嘱的规定。 2、小朱后立的自书遗嘱能变更之前公证遗嘱。《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自书遗嘱符合规定即可变更公证遗嘱。 3、小朱出售房产行为视为撤回遗嘱中相关房产内容,实施与遗嘱相反民事法律行为可撤回遗嘱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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