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父母房产时妻子时否要到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继承父母房产这一事项中,通常情况下妻子是不需要到场的。
下面分不同情况为你详细说明: 一、法定继承的情况 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父母房产时,继承人是依据自身与被继承人(也就是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等法定因素,从而获得继承权的。 在具体办理房产继承相关手续的过程中,主要是继承人本人去参与一系列的程序。 比如说,继承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以证明自身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明确自己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在整个法定继承房产的手续办理环节,妻子因为并非直接的继承人,所以一般不需要到场参与。 二、遗嘱继承的情况 要是父母通过遗嘱明确指定某一子女继承房产,那么同样是该指定的子女作为继承人去办理房产继承的相关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妻子通常也是无需到场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后续对房产进行处置时,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例如,当继承人想要将继承所得的房产变更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时,这个时候就可能需要妻子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了。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遗嘱指定小朱继承。小朱办理继承手续时,相关部门告知其妻子小丽无需到场。但之后小朱想将该房产变更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却不愿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遗嘱继承房产的初始手续办理环节,小丽并非直接继承人,按照规定通常不需要到场参与,相关部门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2、当小朱想把继承所得房产变更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时,此情况与单纯的继承手续不同,依法可能需要小丽配合,小丽不配合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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