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的时效和规定是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继承的时效和规定,详细介绍如下:
一、遗嘱生效时间 遗嘱的生效时间是立遗嘱人死亡之时。 这是因为在立遗嘱人在世期间,其对自身财产仍有完全的处分权,所以此时遗嘱并不发生法律效力。 比如,立遗嘱人可能会因为生活状况、情感变化等各种因素,随时对遗嘱内容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比如,原本打算将房产留给大儿子,后来因为大儿子对自己不尽赡养义务,就可能改变主意,重新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小儿子。 二、接受与放弃继承的表示时效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若想放弃继承,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若继承人没有作出任何表示,那么法律上就视为其接受继承。 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遗产分配的清晰和明确,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三、遗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而对于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 不过,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就不得再提起诉讼了。 这是为了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和法律秩序的确定性。 案情回顾: 小朱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李,后因小李疏于照顾,小朱临终前又重立遗嘱把房产给小胡。小朱去世后,小李称不知遗嘱变更,主张继承房产,小胡则拿出新遗嘱。且小静作为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超过六十日未作表示。 案情分析: 1、小朱去世时新遗嘱生效,原遗嘱失效,因为遗嘱生效时间是立遗嘱人死亡之时,生前可变更撤销遗嘱,所以应按新遗嘱由小胡继承房产。 2、小静超过六十日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符合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表示的规定。 3、若小李对小胡继承有异议,需在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自继承开始超二十年则不得再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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