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还在房子可以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问题,有一些重要的法律规定需要明确,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继承的基本概念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把死者生前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转归到那些有权取得这些财产和权益的人手中。 这是在保障财产的合理流转和权益的合法延续。 二、继承开始的时间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这里所说的死亡包含两种情况: 1.自然死亡:即基于自然生理规律,人的生命终结。 比如因病、意外等原因导致身体机能停止运转,生命结束。 2.宣告死亡:这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死亡。 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死亡。 三、被继承人在世时的财产归属 在被继承人还在世的情况下,是不发生继承的。 比如其名下的房子,依然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 被继承人本人对该房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比如可以自己居住(占有、使用),可以将房子出租获取租金(收益),也可以将房子卖掉(处分)。 四、被继承人死亡后的房产继承 只有当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才有权对房产进行继承。 合法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具体范围要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他们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或者遗嘱等合法方式来继承房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小朱生前未立遗嘱。小朱的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就该房产的继承产生争议,小李认为自己应多分,小胡和小丽则主张均分。 案情分析: 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小朱去世,继承开始。因小朱未立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小李作为配偶,小胡和小丽作为子女,均属于法定继承人,在没有特殊情形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以房产应由三人合理均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