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女儿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子女在法律上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需分情况具体分析:
1.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 若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去世后,继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 这种抚养教育关系体现在多个方面。 在生活上,继父母会像对待亲生子女一样照顾继子女的日常起居,关心其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在教育上,会支持继子女接受教育,培养其良好的品德和知识素养;在经济上,也会为继子女的成长、学习等提供必要的供养。 2.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 若继子女与继父母仅为名义上的亲属关系,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那么继父母去世后,继子女一般不享有继承权。 总之,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关键在于其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存在抚养教育关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小丽带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小静。小朱悉心照顾小静生活、供其上学。小朱去世后,其亲生儿子小李认为小静作为继女无继承权,双方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小静与小朱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案情分析: 1、从小朱对小静的日常照顾、支持教育及经济供养来看,小静与小朱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所以小静有权继承小朱的遗产。 2、小李认为小静无继承权的观点不成立。在这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下,小静和小李在继承上应处于同等地位,都有权依法继承小朱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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