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过世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一个人不幸过世后,其遗留债务的处理会遵循特定原则,具体如下:
一、限定继承原则 继承人在承担被继承人债务时,是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界限的。 也就是说,要先确定遗产的实际价值,然后在此范围内去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所欠债务。 例如,若遗产经过评估后价值为10万元,而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高达15万元,那么继承人只需在1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当然,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 二、保留必要份额原则 在分配遗产时,需要特别关注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同时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对于这类继承人,必须要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他们后续的基本生活需求。 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保护。 三、清偿顺序原则 当存在多个继承人时,各继承人需要按照各自的继承份额比例来分担清偿责任。 而在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复杂情况下,首先由法定继承人负责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若债务超出了法定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部分,那么就需要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相应比例,以他们所得的遗产来进行清偿。 案情回顾: 小朱过世后,留下10万元遗产和15万元债务。其有继承人小李和小胡,小胡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在遗产分配及债务清偿上,小李认为应先满足自己继承份额,小胡则担心自身必要份额无法保障,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限定继承原则,小李和小胡只需在10万元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若自愿偿还超出部分法律允许。 2、按照保留必要份额原则,需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小胡保留必要遗产份额,保障其基本生活。 3、根据清偿顺序原则,小李和小胡应按继承份额比例分担清偿责任,若法定继承遗产不足以清偿,再由其他情况按比例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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