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过世房产继承顺序及份额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当老人过世后,其房产的继承顺序及份额计算有着明确的规则,具体如下:
一、法定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顺序分为两个层级。 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配偶指的是与老人在法律上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伴侣;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其次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份额计算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比如,若第一顺序有3个继承人,在没有特殊情况时,房产份额会平均分配给这3人。 2.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会予以照顾。 例如,继承人患有重大疾病且无收入来源,就可能会适当多分。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像长期照顾老人生活起居的子女,可能会获得较多份额。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小朱的奶奶、父亲和姑姑。但姑姑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父亲平时对爷爷尽了主要扶养义务,而奶奶因与爷爷关系后期不和,在爷爷患病期间未尽扶养义务。各方对房产继承份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奶奶、父亲和姑姑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应按一般情况均等分配房产份额。 2、姑姑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可适当多分。 3、父亲对爷爷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奶奶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若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不均等分配房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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