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房产第一继承人都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父母房产的第一继承人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配偶 当父母一方去世后,其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相应份额。 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在一方去世时,另一方基于婚姻关系,依法享有对房产的继承权利。 这种规定保障了配偶在家庭财产中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失去伴侣后,在经济上能有一定的保障。 二、子女 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他们平等享有继承权。 不管是亲生子女,还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的养子女,或者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都有同等的继承地位。 比如,养子女在养父母的抚养下长大,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就有权继承养父母的房产。 三、父母 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若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付出,在子女去世后,他们有权继承子女的房产。 同时需注意: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其配偶小李、亲生子女小胡和小丽,以及健在的父母小静都主张房产继承权。争议点在于,小胡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要求多分房产份额,而小丽认为应平均分配。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配偶、小胡和小丽作为子女、小静作为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对该房产的继承权利。 2、小胡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按照规定,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所以小胡要求多分有一定法律依据,不能简单地进行平均分配。 3、若各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房产继承份额的分配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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