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权多少年失效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继承权在本质上不存在时效失效的情况,不过在继承相关的程序以及权利行使方面,是有时效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继承开始时间 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这个时间点开始的。 当被继承人离世后,继承人便依法拥有了继承权。 这一权利不会因为时间的不断推移而自然消失。 比如说,即便过了很多年,只要没有出现法定的权利丧失情形,继承人的继承权始终是存在的。 这是基于法律对继承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他们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能够合理地继承相应的房产等遗产。 二、接受或放弃继承表态 在继承开始之后,如果继承人想要放弃继承,那么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通过书面形式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比如,签署专门的放弃继承声明书等。 而如果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任何表示,这种情况下,法律就会视为其接受继承。 三、遗产分割纠纷诉讼时效 当出现继承权纠纷并提起诉讼时,其期限是3年。 这个时间是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开始计算的。 例如,继承人发现有人擅自处分了本应属于自己继承份额的房产,从知道这一情况起算3年诉讼时效。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就不得再提起诉讼了。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房产,多年后小胡称小朱已放弃继承,要求分割房产,小朱否认,争议点在于小朱未书面放弃继承是否视为放弃。后小丽擅自处分部分房产,小朱知晓后3年后又过几年想起诉,争议点是此时能否起诉。 案情分析: 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小朱父亲去世后,小朱依法有继承权,且未书面放弃继承,依据法律规定,应视为其接受继承,小胡主张小朱放弃继承无依据。 2、小丽擅自处分房产侵犯小朱权利,小朱知晓后3年诉讼时效内未起诉,且自继承开始已超20年,按照规定,小朱此时不得再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