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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老人自书遗嘱啥时候生效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两老人所立的自书遗嘱,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会在老人去世时正式生效。
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一、遗嘱生效的形式条件
1.亲笔书写与签名:遗嘱内容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这体现了遗嘱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应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
书写完成后,遗嘱人还需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以此确认这份遗嘱是出自其本人之手。
2.注明日期:要明确注明年、月、日。
日期的标注有助于确定遗嘱的时间顺序,尤其是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能清晰判断哪份是最后的有效遗嘱。
二、遗嘱生效的实质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处于心智健全、能够清晰认识和判断自己行为后果的状态,也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比如,不能是在意识不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等无法正常表达意愿的情况下立遗嘱。
2.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想法,不存在被他人欺诈、胁迫等干扰因素。
3.合法合规及符合公序良俗: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
4.保留必要份额: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只有同时满足形式和实质条件,且老人死亡,自书遗嘱才生效。
若老人生前变更或撤销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两位老人,小朱立下自书遗嘱,亲笔书写并签名,但未注明日期。小李在意识不清时立下自书遗嘱,且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小胡保留必要份额。二人去世后,遗嘱效力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的遗嘱因未注明日期,不满足遗嘱生效的形式条件。在存在多份遗嘱时,日期标注有助于判断有效性,此份遗嘱可能无法确定其时间顺序,影响效力认定。
2、小李立遗嘱时意识不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违反遗嘱生效的实质条件。且未给小胡保留必要份额,也不符合相关规定,其遗嘱可能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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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