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有限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遗嘱确实存在一定的限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体限制 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立遗嘱人需要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能够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 例如,成年人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通常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而无行为能力人,像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如八周岁以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等,他们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二、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体现。 如果立遗嘱人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立下遗嘱,那么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比如,有人通过欺骗手段让立遗嘱人处分财产,或者以威胁生命安全等方式强迫立遗嘱人立下违背其本意的遗嘱,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伪造的遗嘱自然无效,遗嘱被篡改的部分内容同样无效。 三、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立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 例如,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进行处分,该部分内容就是无效的。 四、形式合法 遗嘱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等多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法定要求。 如代书遗嘱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总之,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立遗嘱才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年迈,想立遗嘱处分财产。其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在发病期间立了一份自书遗嘱,且遗嘱内容涉及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配偶的部分。之后小朱清醒时表示该遗嘱非其真实意愿,家人就遗嘱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主体方面,小朱在发病期间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此时所立遗嘱无效,因立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上,小朱清醒时表明非真实意愿,且发病时立遗嘱难以体现真实意思,该遗嘱无效。 3、内容方面,处分配偶财产部分无效,立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合法财产。 4、形式上,虽为自书遗嘱,但因主体及意思表示问题,整体无效,遗嘱需满足各项法定条件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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