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权在离婚中如何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一、公司股权在离婚中如何处理 一、如果是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愿意持股方;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二、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的,直接转让股权,或者股权在夫妻间不发生转移,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形式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 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二、离婚时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时婚后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都应承担债务偿还的责任,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不足以清偿的,可以双方协商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离婚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后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夫妻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其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公司股权在离婚中如何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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