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属继承公证必须在当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亲属继承公证并非一定要在当地办理,下面为你详细阐述:
一、法律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以及公证程序规则,对于继承公证的受理机构有着明确规定。 继承公证可以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来负责受理。 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公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为申请人提供了一定的选择便利。 二、住所地相关说明 住所地通常是指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 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 此时,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同样拥有管辖权。 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继承人离开住所地后,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例如,被继承人户籍在某地,但长期在某地工作和生活,且在某地连续居住超过一年,那么某地就是其经常居住地,某地的公证机构可以受理继承公证申请。 三、主要遗产所在地的确定 主要遗产所在地的确定也很关键。 比如涉及房产继承时,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就可以办理继承公证。 因为房产作为重要的遗产,其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对相关情况更为了解,便于核实和公证。 若主要遗产是银行存款等,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存款银行所在地等也可能被认定为主要遗产所在地。 所以,只要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实际状况,灵活选择合适的公证机构办理亲属继承公证。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位于某地的房产和在某地银行的存款。小朱户籍在某地,他想办理继承公证,不知该在何地办理,有人认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某地办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及公证程序规则,继承公证可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并非只能在当地办理。 2、若小朱父亲户籍在某地,且房产在某地,某地作为主要遗产所在地,其公证机构可受理。若其父亲生前在某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某地作为经常居住地,该地公证机构也能受理。对于银行存款,某地银行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同样可能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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