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几年失效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证遗嘱的效力问题,需要明确的是,一般情况下,公证遗嘱不存在因时间推移而失效的状况。
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公证遗嘱的效力会受到影响,具体如下: 1.遗嘱人立新遗嘱并明确撤销或变更原公证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了遗嘱人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 当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比如,遗嘱人最初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长子,之后又立新遗嘱明确表示撤销之前的公证遗嘱,把房产留给次子,那么原公证遗嘱就失去效力。 2.遗嘱所处分财产发生变化: 若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在遗嘱生效前已灭失、部分灭失,或者其所有权已转移、部分转移,公证遗嘱的效力也会受影响。 例如,遗嘱中指定的某套房产在遗嘱生效前因拆迁而灭失,那么关于该房产的遗嘱内容就无法执行。 3.遗嘱内容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该遗嘱会被认定无效。 比如,遗嘱规定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若担心公证遗嘱出现效力问题,遗嘱人应定期检查遗嘱内容,确保其符合自身意愿和法律规定,必要时重新订立遗嘱。 若对遗嘱效力存在争议,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认定。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长子小李。后小朱又立新遗嘱,明确撤销原公证遗嘱,把房产留给次子小胡,引发争议。且遗嘱中指定的部分财产因拆迁灭失,另外遗嘱还涉及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小丽的继承权问题。 案情分析: 1、小朱立新遗嘱并明确撤销原公证遗嘱,根据《民法典》规定,当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原公证遗嘱关于房产留给小李部分失去效力。 2、遗嘱所处分财产因拆迁灭失,这部分遗嘱内容无法执行,公证遗嘱效力受影响。 3、遗嘱剥夺小丽继承权违反法律规定,该部分遗嘱内容应认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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