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过了多少年就没法律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法律效力通常不会因时间的推移而自然失效,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遗嘱可能会出现部分或全部无效的情况,其中与时间相关的主要有以下两点:
1.遗嘱内容涉及财产变化: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财产状况可能会随着时间发生改变。 比如,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对某套房产做出了处分安排,但在立遗嘱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将该房产出售了。 这种情况下,原本遗嘱中涉及该房产的相关内容就会自然失效。 因为此时该房产已不属于立遗嘱人的财产范畴,遗嘱对其的处分也就失去了基础。 2.出现新遗嘱: 立遗嘱人拥有变更或撤销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 随着时间的推移,立遗嘱人的想法、家庭情况等可能发生变化。 例如,立遗嘱人最初将大部分财产留给了某个子女,但后来与该子女产生矛盾,于是又重新立了一份有效的遗嘱,对财产分配做出了新的安排,且新遗嘱与原遗嘱内容存在冲突。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冲突部分将以新遗嘱为准。 只要遗嘱本身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在立遗嘱人去世后,遗嘱就会一直具有法律效力,从而确定遗产的具体分配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产留给小李,之后小朱因资金需求将该房产出售。此外,小朱后来又立了新遗嘱,将部分原计划给小李的财产改留给了小胡,新遗嘱与原遗嘱存在冲突。争议点在于原遗嘱相关内容的效力及财产分配问题。 案情分析: 1、对于房产部分,由于小朱在立遗嘱后将房产出售,该房产已不属于小朱财产,所以原遗嘱中涉及此房产处分的内容自然失效,不能再按原遗嘱执行房产分配。 2、关于新遗嘱与原遗嘱冲突部分,因立遗嘱人有变更遗嘱权利,新遗嘱有效,所以冲突部分应以新遗嘱为准,按新遗嘱进行相应财产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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