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丈夫立的遗嘱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二婚丈夫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判断:
一、遗嘱人主体资格 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对于二婚丈夫而言,这一点尤为关键。 比如,若他在立遗嘱时因脑部疾病、脑部受伤等原因导致意识不清,无法正确认知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或者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致使其判断能力严重受损,那么在这种状态下所立的遗嘱很可能是无效的。 因为法律要求立遗嘱人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这些情况显然会影响其表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遗嘱形式 遗嘱形式要严格符合法律规定。 例如,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在书写完成后要亲自签名,并注明具体的日期,以此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代书遗嘱则要求有两个以上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遗嘱内容 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其意愿的情况。 同时,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的合法财产。 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他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份额,不能擅自对整个共同财产进行处置。 只有当上述条件都得到满足时,二婚丈夫所立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二婚,小朱立下遗嘱。但小丽认为遗嘱无效,争议点在于小朱立遗嘱时可能意识不清,遗嘱形式可能不符规定,且对财产处分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人主体资格,若小朱立遗嘱时因脑部疾病等致意识不清,无法正确认知行为后果,其遗嘱可能因无法真实表达意愿而无效。 2、从遗嘱形式看,若为自书遗嘱,小朱未亲自书写、签名或未注明日期;代书遗嘱无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等,遗嘱可能无效。 3、就遗嘱内容而言,若小朱受欺诈、胁迫立遗嘱,或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该遗嘱也可能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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