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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遗嘱必须子女都在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立遗嘱是否需要子女都在场,答案是否定的。
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一、从遗嘱性质来看
遗嘱本质上是立遗嘱人对于自己个人财产在去世后如何进行处分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
这意味着主要体现的是立遗嘱人内心真实的意愿,并不需要经过其他人的同意。
也就是说,子女是否在场对立遗嘱这一行为以及遗嘱本身的效力并不会产生影响。
立遗嘱人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来安排财产的分配,无需考虑子女是否在现场。
二、从遗嘱形式分析
1.自书遗嘱:这种遗嘱形式要求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内容,书写完成后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样可以确保遗嘱是立遗嘱人亲自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
2.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立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之后立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要签名,并同样注明准确的年、月、日。
3.公证遗嘱:则是由立遗嘱人通过公证机构来办理。
公证机构会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和确认。
总之,立遗嘱是立遗嘱人的自主行为,关键在于保证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的体现,并且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这样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遗嘱分配个人财产,他在子女小胡、小丽不在场的情况下,通过自书遗嘱的方式完成了遗嘱的订立。小胡、小丽知晓后,认为遗嘱因他们不在场而无效,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遗嘱性质看,遗嘱是立遗嘱人对个人财产处分的单方意思表示,体现其真实意愿,无需他人同意,所以小朱的子女不在场不影响遗嘱效力。
2、从遗嘱形式分析,小朱采用自书遗嘱形式,由其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该遗嘱应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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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