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财产继承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子女财产继承权的判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定继承方面 在法定继承的体系中,子女处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位置。 这意味着,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子女对父母遗产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这里的子女包含多种情况,亲生子女基于血缘关系,天然享有继承权;养子女通过合法的收养程序,与养父母建立了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同样有权继承;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遗嘱继承方面 若被继承人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产分配就会依照遗嘱内容来执行。 遗嘱可以指定特定的继承人, 三、遗产范围确定方面 要准确判定子女能继承的财产,首先得明确遗产的范围。 需要仔细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只有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才属于遗产。 总之,离婚不会影响子女的继承权,具体的继承份额和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去世。小朱与前妻小李育有亲生子女小胡,与现任妻子小丽育有子女小静。小朱生前未立遗嘱,涉及遗产包括婚后与小丽购买的房产等。争议点在于不同子女的继承份额以及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继承。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上,小胡作为亲生子女,小静作为亲生子女,均处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位置,对小朱遗产有平等继承权。 2、关于房产,因其是小朱与小丽婚后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分割出小朱个人部分,再由小胡和小静按法定继承分配。 3、若小朱立有合法有效遗嘱,遗产分配则按遗嘱内容执行,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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