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死亡后立的遗嘱还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人死亡后所立遗嘱是否有效,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判断,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遗嘱涉及的财产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关键在于财产是否是其生前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 如果遗嘱所处分的财产确实是遗嘱人生前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比如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购买的房产、合法继承而来的财物等,并且遗嘱在形式和实质要件上都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样的遗嘱通常是有效的。 例如,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如自书遗嘱有本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对自己名下明确归属的房产等财产作出了合理的安排,这部分遗嘱内容就是有效的。 因为这是其对自身合法财产的自主处置权的体现。 2.遗嘱涉及的继承权益: 若遗嘱涉及的是作为继承人应继承但尚未实际取得的遗产份额,那遗嘱中关于这部分的内容可能无效。 因为在其死亡时,继承程序尚未完成,这部分财产权益还不属于其个人财产。 就好比在遗产尚未分割前,继承人就通过遗嘱对这部分可能继承的财产进行处分,这是缺乏合法基础的,其无权通过遗嘱对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 总之,判断继承人死亡后遗嘱是否有效,重点要看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为其生前个人合法财产。 只有基于自身合法财产所立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遗嘱,遗嘱中对自己劳动收入购买的房产进行了安排,同时也对尚未从父母遗产中分割取得的份额作了处分。小胡认为小朱遗嘱对未实际取得遗产份额的处分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遗嘱中涉及房产部分,该房产是其生前通过劳动收入合法购买取得的个人财产,且遗嘱在形式和实质要件上若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自书遗嘱符合书写、签名及注明日期等要求,那么这部分遗嘱内容有效,是其对自身合法财产的自主处置。 2、而关于尚未实际取得的父母遗产份额部分,在小朱死亡时继承程序未完成,这部分财产权益不属于其个人财产,其无权通过遗嘱对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所以这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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