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孩子一个配偶继承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产的处理需依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
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具体情况: 1.确定遗产范围: 要明确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这是法定继承的首要步骤。 遗产指的是被继承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例如其名下的房产、存款、车辆、知识产权收益等。 在确定遗产范围时,需要仔细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等,将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部分准确界定出来。 2.法定继承顺序: 配偶、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这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但在实际分配遗产时,会综合考虑多种特殊情况。 3.特殊情况考量: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比如因残疾、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例如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的,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未留遗嘱,其名下有房产、存款等财产。其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在遗产分配上产生争议。小胡称自己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应多分,小丽则称自己长期照顾小朱应多分,争议焦点在于如何在法定继承下合理分配小朱的遗产。 案情分析: 1、确定遗产范围时,需将小朱个人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中准确区分出来,明确真正属于小朱遗产的部分。 2、小李、小胡、小丽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小胡若确属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时应给予照顾。 3、小丽若能证明自己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可适当多分。法院会综合考量作出公正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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