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的房产动迁了生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中涉及的房产动迁后遗嘱是否依然生效的问题,我们可以做如下详细分析:
一、遗嘱本身的效力判断 遗嘱的效力取决于订立时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 首先,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具备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 例如,不能是处于精神错乱、神志不清等无法正常表达意愿的状态。 其次,意思表示要真实。 即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想法和意愿,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外力干扰的情况。 而且,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 只要遗嘱在订立时满足这些条件,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后续房产动迁这一事件通常不会对遗嘱本身的效力产生影响。 二、房产动迁后的继承情况 房产动迁后,原房产往往会转化为动迁安置利益。 常见的动迁安置利益包括安置房屋或者货币补偿等形式。 遗嘱中针对该房产的处分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可看作是对动迁后相应安置利益的处分。 也就是说,继承人可以依据遗嘱的规定,来继承动迁安置所带来的利益。 一般而言,遗嘱中的房产动迁后,遗嘱依然生效,继承人能够依法继承动迁后的相关权益。 不过,要是遗嘱存在其他无效的情形,比如伪造、篡改等,那就需要另行分析判断了。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将自己名下房产指定由小李继承。之后该房产遭遇动迁,小胡认为动迁后遗嘱就失效了,不应再按遗嘱执行,而应按法定继承分配动迁利益,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遗嘱效力判断方面,小朱订立遗嘱时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房产动迁不影响遗嘱本身效力。 2、房产动迁后继承情况来看,原房产转化为动迁安置利益,遗嘱对房产的处分可视为对动迁安置利益的处分,所以小李可依遗嘱继承动迁利益,除非遗嘱存在伪造、篡改等无效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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