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的对比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也就是说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设立时起股份全部由该公司的发起人认购,而不向发起人以外的任何社会公众发行股份。募集设立以招股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成立时,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人不仅有发起人,而且还有发起人以外的投资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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