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继承先后顺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房子继承的先后顺序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配偶:作为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在继承中享有相应权利。 子女:这里涵盖多种情况。 婚生子女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出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的,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被继承人有权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特定的继承人来继承其房产。 这种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充分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处分的意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其有配偶小丽,养子女小胡,生父母。同时还有兄弟姐妹小李和小静。争议点在于房产该由谁继承,小丽主张按第一顺序继承,小李则认为自己也有份。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配偶小丽、养子女小胡以及小朱的生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有权优先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小李和小静不参与继承。 2、若小朱生前订立了遗嘱指定特定继承人,那么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应按照遗嘱内容确定房产归属;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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