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岁立遗嘱比较好一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几岁立遗嘱比较合适,其实并没有一个绝对固定的标准,具体要从多方面来综合考虑: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基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通常情况下,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在精神状态正常,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真实意愿时,就可以立遗嘱。 这是因为只有具备这样的能力,所立遗嘱才能真实反映其内心想法,在法律上才具有效力。 此外,对于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人群,如果他们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法律上也会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样拥有立遗嘱的权利。 比如,一些16周岁就开始工作并能独立维持生活的年轻人,若有财产分配的需求,也可以立遗嘱。 二、意愿清晰且稳定很重要 立遗嘱涉及到对个人财产的重要处分,所以应当在自身对财产分配的意愿十分清晰、明确并且相对稳定的时候进行。 总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对财产分配有着清晰、成熟的考量,就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立遗嘱。 案情回顾: 小朱年满16周岁,靠自己打工收入维持生活。他经历亲人离世后,打算立遗嘱分配财产。但小李认为小朱未满18岁不能立遗嘱,双方就小朱是否有立遗嘱资格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朱符合该条件,从民事行为能力角度,他有立遗嘱权利。 2、小朱虽经历亲人离世这一重大事件,但立遗嘱应在对财产分配意愿清晰稳定时进行。若他经过深思熟虑,对财产分配想法成熟,此时立遗嘱在意愿方面也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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