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优标志
名优标志,是指由产法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经认证程序认证为优,准许在该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的表明该产品的有关质量性能,符合认证标准的标识。
问题 | 地理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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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 一、地理标志的作用(一)区别于其他区域产品,带动区域经济 如学者所言,地理标志区别着各具特色的农产品来源于不同的区域及不同的企业、农户,这就在理论层面对促进农业发展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意 义。应当注意的一点是,地理标志所体现的信誉来源于其所表示的地理区域,但同时对该地区的声誉也有促进作用,即地理标志具有外部经济性。地理标志和地理区 域的这种共生关系已经得到了公认,即地理区域赋予了地理标志声誉,而地理标志对地理区域具有宣传推广的作用。 (二)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持有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农产品,往往更容易被外界所认识到其独特的品质。一个有良好信誉的地理标志将有助于该产品创立驰名商标,易于为市场接受,提高市场占有率。 因此,将优特的农副产品或其他商品和服务注册地理标志奖励以商标标的的商品为依托的生产基地,优化组合,必将解决个体生产与统一市场的矛盾。从另一方面来 说,持有地理标志的生产者的损害行为也会影响整个该地理标志的体系。如2003年在我国发生的金华毒火腿事件,就是一个典型。这一事件曝光后,金华火腿的 信誉受到了严重损害,金华的火腿行业都遭到了沉重的打击。 (三)有助于向消费者介绍该农产品的特定品质 地理标志商标是某类商品或服务独特品质的载体为消费者介绍和推荐商品,使之产生购买欲望和信任感,沟通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 二、地理标志相关概念(一)货源标记在《巴黎公约》中被译为“产地标记”,它是指用名称、标记或符号组成表明一种商品来源于某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标记。其与地理标志的差异主要表现为: 1.货源标记涉及的区域较大,往往泛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但地理标志往往指某一较小而具体的地区或是某一确切地域。 2.货源标记可用来标示源自真实产地的各种商品,而地理标志一般运用于农产品、天然产品或地方的传统名优土特产品。 3.货源标记作为产品来源识别标志,目的在于说明某类商品来源的统一性,使用上较为宽松。地理标志除证明产源地外,实际上成为一种商品质量的证明标志,对其的使用,法律作出了严格的限制与规定。 (二)原产地名称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某地,其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为因素。如“金华火腿”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确实存在的地理名称,而不是臆造的、虚构的。 2.其使用人是利用该产地相同自然条件、采用相同传统工艺的生产经营者。 3.其所附着的商品是驰名的地方特产,在原产地以外的广大地域范围内为公众知晓。尽管地理标志的概念出现的比较晚,但目前已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并有逐步代替原产地名称的趋势。 (三)商号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用于表明自己的营业或者企业的名称。其与地理标志有以下不同: 首先,在经营主体上,商号为一个经营者所独有;地理标志则是一定区域内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所有。 其次,两者影响力的形成因素不同。商号往往是经营者在长期经营中形成的;而地理标志是在商品的品质特点全部或部分地由原产地的地理环境所赋予的。 最后,两者影响力的范围和区域不同。商号对经营者的所有商品都能形成很好的影响;而地理标志只对特定地区生产的经过核准的特定产品起作用。 (四)商标是指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有文字、图文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其与地理标志有时融为一体,关系十分密切。但也有明显不同,主要表现在: 1.两者构成要素不同,商标不得使用直接叙述商品产地人、原料、功能、用途等文字及图形。而地理标志恰恰相反。 2.功能不同。商标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人”,而地理标志表明来源于“地”。 3.权利性质不同。商标权是一种独占权,是属于特定地域范围内所有符合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者,但地理标志却不是被某一生产经营者而独占。 4.权利内容不同,商标可以许可也可以转让。地理标志不能转让,也不可以许可特定区域之外的其他经营者使用。综上所述,可见地理标志不具有个体专有性、独特性、时间性和可转让性。 地理标志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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