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的遗嘱房产不公证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涉及房产时,即便不进行公证,也是有效的。
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遗嘱效力的判定依据 遗嘱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公证并非决定因素。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 -自书遗嘱:需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这体现了立遗嘱人的自主意愿和真实表达。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订立,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只要遗嘱符合相应形式要求,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该遗嘱就是有效的。 二、公证遗嘱的特殊之处 公证遗嘱虽具有较高的公信力,但并非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在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分配的依据。 综上,房产遗嘱若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即便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小李,遗嘱由小朱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但未进行公证。小朱去世后,小胡认为该遗嘱未经公证,主张遗嘱无效,要求按法定继承分配房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遗嘱效力判定依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公证并非决定因素。小朱的自书遗嘱由其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符合自书遗嘱形式要求。 2、该遗嘱是小朱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即便未公证,也是有效的,应按遗嘱将房产分配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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