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死了财产归谁所有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个人死后财产的归属问题,通常会依照以下顺序来明确:
1.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的财产分配: 当一个人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后,其财产就会按照这些文书的具体内容来进行分配。 遗嘱本质上是被继承人对于自身财产处分的一种明确意思表示。 要使其具备法律效力,需要同时满足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 例如,遗嘱的形式可能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规定。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则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只有符合这些要求,遗嘱才能确保有效,财产也能按其指示分配。 2.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的财产分配: 这种情况下,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比如,若一个人去世时没有父母、配偶和子女,那么他的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就可以继承其财产。 总之,若希望死后财产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最好提前通过合法的方式订立遗嘱等相关文书。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财产归属引发争议。小朱生前曾订立一份自书遗嘱,但字迹模糊且未注明日期。其配偶小丽认为应按遗嘱分配财产,小朱的姐妹小胡等则主张按法定继承分配。 案情分析: 1、关于小朱的自书遗嘱,因其未满足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的法定形式要件,该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2、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小朱的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小丽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优先参与继承。小胡等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能参与继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