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死后遗产分配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配偶死后遗产分配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定遗产范围 在进行遗产分配时,首先要明确哪些财产属于遗产。 这就需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死者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来说,其中一半归配偶所有,这是基于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权益。 而剩下的另一半,则作为死者的遗产。 至于死者个人财产,比如婚前财产、明确约定为个人的财产等,这些财产全部都作为遗产。 二、确定继承人 遗产的继承有法定的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通常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特殊情况考虑 如果存在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应优先按照其内容分配遗产。 遗嘱是死者生前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愿表达,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内容继承相应份额。 遗赠扶养协议则是与特定人约定,由其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后取得遗产,受遗赠人依协议取得遗产。 四、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比如残疾且无生活来源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遗产分配出现争议。主要争议点在于房产归属,该房产是小朱婚前购买,但婚后与配偶小李共同还贷。此外,小朱留有遗嘱将部分财产遗赠给小静,而其子女小胡和小丽认为应按法定继承分配。 案情分析: 1、确定遗产范围方面,房产虽是小朱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小李,另一半作为遗产。婚前部分则全部作为遗产。 2、确定继承人上,小李、小胡、小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应参与继承,但因有遗嘱,小静按遗嘱取得相应份额。 3、特殊情况考虑中,遗嘱优先,小静可依遗嘱取得指定财产。 4、遗产分配时,若小胡或小丽存在生活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应予以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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