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死后遗产归谁所有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不幸离世后,其遗产的归属会按照特定顺序来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 若子女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清晰明确地指定了遗产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那么在其去世后,遗产的分配就会严格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具体内容来执行。 比如,子女在遗嘱中写明将自己的房产留给某个特定的子女,那么该房产就会据此分配给指定的这个子女。 2.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 这种情况下,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法定继承有着明确的顺序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存在特殊情况时: 在分配遗产过程中,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离世后,未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其遗产包括一套房产和若干存款。小胡作为小朱的弟弟,主张自己应继承部分遗产,而小丽作为小朱的配偶则认为遗产应全归自己,双方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朱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2、小丽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而小胡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通常不参与继承。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小朱的遗产应由小丽继承。 3、若小胡能证明自己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可能可以适当分得部分遗产,但需提供充分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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