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分配比例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继承分配比例的计算,要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有遗嘱的情况 当被继承人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时,房产继承分配就按照遗嘱内容执行。 遗嘱人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可以在遗嘱中清晰、明确地指定各个继承人继承房产的具体份额。 比如,遗嘱人可能因为某个子女长期悉心照料自己,在遗嘱中指定该子女继承房产的60%,其余子女各继承一定比例。 只要这份遗嘱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无效情形,那么在房产继承时,就严格按照遗嘱所设定的份额进行分配。 二、没有遗嘱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房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例如,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会平均分配房产份额。 假设一套房产价值100万元,有配偶、一个子女和父母共四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每人可分得25万元。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比如继承人患有重大疾病且无收入来源。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生前未立遗嘱。其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以及父母小静均要求继承房产。争议点在于小胡称自己对小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要求多分房产,而其他继承人认为应平均分配。 案情分析: 1、因小朱未立遗嘱,此房产继承应按法定继承办理。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房产份额。 2、小胡主张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若此主张经证实属实,根据法律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小胡可以多分房产份额。 3、若其他继承人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生活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等,通常应按均等份额分配房产,但鉴于小胡可能多分的情况,实际分配份额会有所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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