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妻子及子女是否有房子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再婚妻子及子女是否有房子继承权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再婚妻子的继承权情况 在房产继承方面,需要先明确房产的属性。 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其中一方去世后,按照法律规定,要先对这处房产进行合理分割。 具体来说,就是将房产的一半划分给在世的配偶,也就是再婚妻子。 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双方各占一半份额。 而剩下的另一半房产,则作为去世一方的遗产,进入继承程序。 此时,再婚妻子作为配偶,和其他法定继承人, 若房子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再婚妻子同样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拥有对该房产的继承权。 二、再婚妻子带来子女的继承权情况 对于再婚妻子带来的子女,也就是继子女,其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是否与被继承人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如果继子女在成长过程中,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被继承人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和教育,那么继子女就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能够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 反之,若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一般不享有对该房产的继承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再婚,小朱去世后留下房产。争议点在于小丽及她带来的子女小胡对该房产有无继承权。该房产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先分一半,另一半作为遗产;若为小朱个人财产,小丽能否继承存争议,小胡有无继承权也视是否有抚养教育关系而定。 案情分析: 1、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可先分得一半,另一半作为小朱遗产,小丽作为配偶,和其他法定继承人一同参与分配,依法享有继承权。 2、若房产是小朱个人财产,小丽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拥有对该房产的继承权。 3、对于小胡,若其与小朱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就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能继承房产;若未形成,则一般不享有该房产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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