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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胎儿有没有继承能力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胎儿的继承能力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第十六条对胎儿的利益保护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涉及遗产继承以及接受赠与等与胎儿利益相关的情形时,胎儿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来讲,胎儿在这些特定情况下,享有与一般民事主体类似的权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那么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至终都不存在。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胎儿不能作为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去享有相关权利。
二、继承份额的保留及后续情况
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必须为胎儿保留相应的继承份额。
这是为了保障胎儿出生后可能享有的合法权益。
当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那么之前为其保留的那份遗产份额就理所当然地由该胎儿继承。
而要是胎儿出生后不久便不幸死亡,此时该保留份额则由胎儿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比如胎儿的父母等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这部分份额。
三、胎儿为死体时的处理方式
若胎儿娩出时就是死体,那么之前为其保留的继承份额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来办理。
具体而言,这部分份额会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从而确保遗产按照法律规定得到合理的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遗产,此时其妻子小丽怀有身孕。在分割遗产时,对于是否要为胎儿保留份额产生争议,部分亲属认为胎儿未出生不应保留,小丽则坚持应保留。后胎儿娩出,不幸是死体,对于此前保留份额的分配又起纷争。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分割小朱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相应份额,小丽的主张是合理合法的。
2、由于胎儿娩出时是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至终不存在,此前保留的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由小朱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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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9: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