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确定遗嘱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定一份遗嘱是否有效,可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来进行判断:
一、遗嘱人主体资格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遗嘱人能够清晰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能够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 例如,成年人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通常被认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而无行为能力人,像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等,以及限制行为能力人,如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等,他们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因为这些人可能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二、遗嘱形式要件 1.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书写完成后要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写完后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日期。 3.打印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准确的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也都有各自相应严格的形式要求。 三、遗嘱内容 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订立的,则该遗嘱无效。 同时,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 并且,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一份代书遗嘱,由小李代书,小胡和小丽作为见证人。但小胡与遗嘱涉及财产有利害关系,且遗嘱未注明日期。小朱去世后,小静对该遗嘱的有效性提出质疑,争议焦点在于此代书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案情分析: 1、从遗嘱人主体资格看,若小朱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资格方面无问题。 2、就遗嘱形式要件而言,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注明日期。本案中小胡有利害关系,且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该遗嘱可能无效。 3、若遗嘱内容是小朱真实意思表示,处分的是其个人合法财产,且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内容本身无问题,但形式瑕疵仍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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