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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的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我国《民法典》对遗产继承顺序有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的“子女”范畴较为广泛,涵盖了多种情况:
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虽然其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但他们同样享有继承权。
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例如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那么继子女就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也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含:
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养兄弟姐妹。
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规则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四、代位继承情况
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同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女小丽,还有同母异父的弟弟小静。在遗产分配时,小静认为自己也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分配,与小李等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小李作为配偶,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小丽作为养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2、小静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按照继承规则,应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小静此时不能参与继承,故小静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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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4:3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