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遗嘱公证书就能办理房产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拿遗嘱公证书并不一定能直接办理房产继承,这其中涉及多方面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一、遗嘱有效性需再确认 遗嘱公证书主要是证明遗嘱在订立之时,是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的。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后续可能会出现一些影响其效力的情况。 例如,倘若有新的证据显示,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受到了他人的欺诈或者胁迫,并非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订立遗嘱,那么这份遗嘱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再比如,遗嘱内容涉及到了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这部分内容也是无效的,可能导致整个遗嘱效力受到影响。 二、办理还需遵循其他程序 即便遗嘱被认定为有效,要办理房产继承也还有其他程序要走。 通常情况下,继承人需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去申请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还需要提交一系列其他的材料。 比如,继承人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材料,像身份证等;同时,还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证实被继承人已经去世。 另外,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即便有遗嘱存在,也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继承人无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仅有遗嘱公证书一般是不足以完成房产继承手续的。 案情回顾: 小朱持有遗嘱公证书欲办理房产继承,却遭遇阻碍。争议点在于遗嘱公证书能否直接用于房产继承。一方面遗嘱有效性存疑,另一方面办理还需遵循其他程序。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有效性,若有新证据表明立遗嘱人受欺诈、胁迫非真实意愿订立遗嘱,如小朱的遗嘱若存在此情况,遗嘱可能无效;若遗嘱处分他人财产,涉及部分无效,也会影响整体效力。 2、办理房产继承有其他程序,小朱需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提交身份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若有多个继承人,还需提供其他继承人无异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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