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遗嘱遗产如何分配需要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遗嘱遗产的分配需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具体相关要点详述如下:
一、确定继承人范围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范围有着明确的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含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确定分配原则 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 三、所需材料 办理无遗嘱遗产继承时,通常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 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用以证实被继承人已经去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明确继承人的身份;还有遗产的相关证明材料,像房产证用以证明房产归属,银行存款凭证证明存款情况等。 四、办理程序 如果继承人之间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共同前往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若协商不成,存在分歧和争议,则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裁决,以解决遗产分配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未留遗嘱,其遗产分配引发争议。小朱有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父母健在,还有兄弟姐妹小丽和小静。争议点在于遗产如何在各继承人之间分配,特别是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的继承份额以及小李作为配偶能否多分。 案情分析: 1、继承人范围方面,小李、小胡及小朱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小丽和小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权。 2、分配原则上,若小李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小朱共同生活,可适当多分;若小胡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也应适当照顾多分。 3、办理时需准备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遗产相关证明材料。若继承人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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