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子子女哪一个可以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房子子女的继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1.有遗嘱的情况: 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也就是房屋所有者)在生前,依照自己的意愿,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立下遗嘱,明确指定由某一个或几个子女来继承该房屋。 这种方式充分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 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房屋的继承,确保被继承人的意愿得到实现。 2.没有遗嘱的情况: 当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时,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子女们通常会平均分配该农村房屋。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会影响继承份额。 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子女,却不尽扶养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老人有三个子女,分别是小李、小胡和小丽。小朱生前立下遗嘱,指定一直悉心照料自己的小丽继承农村的房子。但小李和小胡认为自己也有继承权,不应由小丽一人继承,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静老人未立遗嘱,两个子女在继承份额上也起了争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老人有遗嘱的情况,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应严格按遗嘱执行,小丽应依法继承该农村房屋,小李和小胡虽为子女,但遗嘱已明确指定,他们不能违背遗嘱主张继承。 2、对于小静老人无遗嘱的情况,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房屋。但若其中有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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