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健在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关于农村房屋的继承问题,有一个明确的要点需要大家清楚:在老人健在的情况下,是不存在继承农村房屋这一说法的。
继承,从法律层面来讲,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依据法律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从而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 下面我们来具体解释一下相关情况。 一、继承的前提条件 继承的开始是以被继承人死亡为时间节点的。 这意味着,只有当老人不幸去世后,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这里面当然也包括农村房屋,才会在法律意义上被认定为遗产。 此时,这些遗产才会由其法定继承人,例如配偶、子女、父母等,或者是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来进行继承。 在老人健在时,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属于老人,尚未进入遗产范畴,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二、健在时的房屋处置 当老人还健在的时候,他对自己名下的农村房屋拥有完整的所有权。 这一所有权赋予了老人依法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 但需要明确的是,这些行为都不属于继承行为,因为继承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前提而产生的。 综上所述,老人健在时不能继承其农村房屋,只有等到老人去世后,才会涉及到继承相关的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健在,小朱却声称要继承爷爷的农村房屋,引发争议。爷爷认为自己还活着,房屋不能被继承。小朱则觉得自己作为孙子有权提前“继承”。 案情分析: 1、从继承的前提条件看,继承以被继承人死亡为时间节点。小朱爷爷健在,房屋属于爷爷的个人合法财产,并非遗产,所以此时不存在继承的法律基础。 2、关于健在时的房屋处置,爷爷对房屋有完整所有权,可自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但这与继承无关。小朱不能在爷爷健在时主张继承农村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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