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子继承人是谁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房子的继承人确定,需依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一、有遗嘱的情况 当被继承人,也就是房屋的所有者,在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时,房屋的继承就按照遗嘱的指定来进行。 比如说,一位老人在身体健康、思维清晰的情况下,通过正规的法律程序立下遗嘱,明确表明自己的农村房屋由某个子女来继承,那么在老人去世后,该房屋就会由遗嘱中指定的这个子女继承。 遗嘱的形式可以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多种合法形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没有遗嘱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 比如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作为配偶,与子女、去世一方的父母,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要特别注意,农村房屋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继承人继承的只是房屋的所有权,并非宅基地的所有权。 一旦房屋因为各种原因灭失了,宅基地就会由集体收回。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留下农村房屋一套,但未立遗嘱。小朱认为自己应独自继承,而其姐姐小丽觉得自己也有继承权,双方就房屋继承产生争议。且该房屋宅基地归属问题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因小朱父亲未立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小朱和小丽作为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共同继承该房屋。 2、关于宅基地,其属于集体所有,小朱和小丽继承的只是房屋的所有权,并非宅基地的所有权。若房屋灭失,宅基地将由集体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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