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如何接收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接收遗产,可参照以下详细步骤有序进行:
一、确认遗嘱有效性 这是接收遗产的首要环节。 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才能被认定有效。 例如,自书遗嘱要求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不能他人代写或打印后签字,且要在结尾处签名并明确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只有确保遗嘱有效,后续流程才能顺利开展。 二、确定遗产范围 明确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至关重要。 常见的遗产包括房产、存款、车辆,还可能有知识产权收益、股权等。 需要仔细梳理,避免遗漏或错误认定。 三、办理相关手续 1.对于房产等需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继承人要准备好遗嘱、本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2.若要提取银行存款,通常需提供遗嘱、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等,再按照银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办理。 四、如有争议 若其他继承人或相关人员对遗嘱或遗产分配存在异议,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则需通过诉讼途径。 法院会依据各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遗嘱指定小李为继承人。但小胡认为遗嘱可能无效,争议点在于该遗嘱是打印后小朱签字的,小胡质疑这不符合自书遗嘱要求。且对于遗产范围中一处房产的认定存在分歧,小朱生前与小丽共同购置,不清楚是否为小朱个人遗产。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有效性,打印后签字不符合自书遗嘱法定形式。若不能证明该遗嘱满足其他有效遗嘱形式要件,可能被认定无效。 2、对于房产,需明确小朱与小丽购置时的约定和出资情况,若为共同共有,那么该房产仅一半份额可能作为小朱的遗产由小李继承。若有争议,应按相关程序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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