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印遗嘱必须是由立遗嘱人口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打印遗嘱,其实不必须由立遗嘱人口述来订立。
在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打印遗嘱的见证要求:打印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见证过程中,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且要清楚地注明年、月、日。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遗嘱内容被篡改或者出现其他争议情况。 2.打印遗嘱的订立方式:立遗嘱人可以自行书写打印遗嘱的内容。 当内容书写完成后,只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再由见证人和立遗嘱人本人签字确认即可。 也就是说,并非一定要先由立遗嘱人口述,再由他人记录并打印出来这种形式来订立遗嘱。 只要打印遗嘱所表达的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体现,同时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按照规定签字、注明日期,那么这份打印遗嘱就是有效的。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 因为如果见证人有利害关系,可能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影响遗嘱的公正性和真实性,进而影响遗嘱的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欲订立打印遗嘱,他自行书写遗嘱内容后,找来小李和小胡作为见证人。小胡与小朱的继承人有利害关系。遗嘱完成后,小朱、小李、小胡在每一页签字并注明日期。之后小朱去世,继承人对该遗嘱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打印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小朱有小李和小胡见证,从人数上看似符合要求,但小胡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不符合见证人资格,可能影响遗嘱效力。 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小朱等人虽完成此程序,但因小胡不适格,此遗嘱整体有效性存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